本會115年度護師節紀念品已送達各領區,敬請會員可提前於5月4日起領取,去之前請務必先電話聯絡
苗栗縣護理師護士公會
115年度護師節紀念品領取辦法
113年07月19日第16屆第2次理監事會議通過修訂
一、 凡於當年度4月30日前已繳交常年會費之本會會員均可領取;並請於當年度5月4日起親自或委託領取(由代領人持委託單或簽名)至當年度6月11日截止,請至執登機構所屬各區領取,逾期未領視同放棄。
二、 本會護師節紀念品領取辦法每年隨領取通知函於四月底前公告於本會網頁http://www.mlna.org.tw→最新消息,敬請上網查詢。
註:假日及護師節慶祝大會當日各領取區發放護師節紀念品工作人員參加慶祝大會,當天請勿至領取區領取護師節紀念品。
三、 請依照各分區領取,本會不另送至會員服務機構。
1.分苗栗、頭份、苑裡、衛生局四區,各區包括之地點:
苗栗:獅潭、後龍、苗栗、造橋、頭屋、公館、大湖、泰安、銅鑼、三義、西湖、卓蘭。
頭份:竹南、頭份、南庄、三灣。
苑裡:苑裡、通霄。
衛生局:全縣十八鄉鎮衛生所及心理健康中心公共衛生護理會員
2.各區領取處聯絡資料:
苗栗:本會會館─劉貴雲 幹事
(苗栗市水源里22鄰金陽街15號1樓)電話:037-354512。
頭份:為恭紀念醫院東興院區護理部─李雅慧 督導
(頭份市水源路417巷13號)電話:037-685569轉53350。
苑裡:苑裡李綜合醫院─護理部 張祐瑄小姐
(苑裡鎮和平路168號)電話:037-862387轉1606。
衛生局: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保健科─ 彭芯俞小姐 037-558520
3.執業會員以執業執照登記之服務機構地點為領取區不得跨越,已繳壹仟元年費的未執業會員或退會會員以住址所屬
領取區域領取(若退會又不屬於上述各區住址者電話連絡幹事劉貴雲037-354512)。
4.各區會員資料由公會提供,並分區造妥具領名冊,以利各區協助人員工作之進行。
5.不克親自領取者請以委託書為憑請人代領(須有委託人簽章)。
四、未繳交當年會費者不可領取。